我是護理師,我想談談安樂死是否能減輕解決長照悲歌。
隨著醫療技術日漸發展,人們的平均壽命也跟著拉長,2024年衛福部統計台灣老人平均被照護10-13年,近幾年政府不斷推動長照計畫、長照改革,期許能輔助家庭減少照護壓力及經濟支出,但為照護疲憊、經濟壓力等因素而弒親的事件仍然層出不窮,頻頻刺痛國人的心,每到這類新聞播出時,社群上便會有一群人洋洋灑灑地討論這個議題——安樂死。
「就是因為沒有安樂死,人才會苟活這麼久、我家才會垮掉」
「那些躺在床上的人根本就在浪費醫療資源」
「要我躺在活得沒有尊嚴我寧願去死」
「就是因為沒有安樂死,新聞上才一堆人殺掉爸爸!」
我的奶奶是失智症及長期臥床的個案,每每看見相關評論時,腦中便會浮現奶奶的身影,看著奶奶躺在床上、雙眼毫無光芒,視線卻會追逐我的身影,面部表情天真的像個三歲孩子,年邁的她經歷無數次反覆送醫、打針插管,奶奶就像把蠟燭,像把燃燒旺盛到像風中殘燭般卻又吹不熄的蠟燭,而媽媽照顧奶奶那疲憊的神情、因經長年醫院家裡兩頭跑而日漸轉差的身體、背負著不知何時才會解脫的心理壓力,面對這條看不見盡頭的道路,常讓我忍不住地想,如果使用五分鐘的時間能讓所有人解脫,我會這麼做嗎?
關於安樂死合法化,許多支持者論點為安樂死「能讓人有尊嚴地離去」、「能讓家庭不再為了龐大的長照費用煩惱」、「能讓人不再遭受病痛折磨」,以及最多人支持的一點「人無法掌握自己的出生權利,但能自由地選擇死亡」,聽起來安樂死能讓人快速離世,不必經歷病痛折磨、長期臥床等痛苦,家屬也不需耗費金錢、時間在照護長期臥床的人身上,但要這個決定誰來做呢?家裏的誰要說出這個決定呢?提出來會不會被當成逆子?會不會被說不孝?如果他真的還有救怎麼辦?我是在殺人嗎?
諸多的疑惑似乎悄悄呼應著反對方的論點,即為安樂死「等同於自殺,若醫師執行則是在輔助殺人」、「醫學知識日新月異,若執行安樂死可能會錯過未康復機會」,最重要的是,安樂死合法化是否會導致「非自願的自願個案產生」,考慮到亞洲群體潛意識的風格多為集體主義,不同於歐美國家的個人主義,在集體主義影響下,亞洲人多會選擇犧牲少數人的聲音來成全多數人,是否會高機率出現因親友給予的心理壓力,導致病人在不想死的狀態下不得不選擇安樂死,那是否有兩全其美的方式,讓人不需擔任決策他人生死的劊子手,也讓病人在不需自我犧牲的狀態下,避免並且解決長照問題。
事實上台灣在2019年已通過一則法案,能夠避免長照悲歌的產生,便是病人自主權利法,此能協助人自由選擇是否放置鼻胃管、使用人工營養、抗生素及輸血執行與否⋯⋯等延續生命的措施,將生命掌握在自己手裡,使死亡回歸自然,在我的病人中,有許多臥床、癌末、失智症等等的病人因著這項法案而獲利,讓人不再被醫學強硬地留住,也不必再遭受無效醫療的折磨,也讓家屬從漫長的長照之路中解脫,而家屬也不需為了抉擇是否讓親人選擇安樂死感到愧疚、左右為難。
再回頭看看自己,今年是照顧奶奶的第七年,最終我們遵循著病主法的理念,拔除鼻胃管、不再使用流體餵養、不再用醫療行為留住奄奄一息的奶奶,看著奶奶從充滿生命力到虛弱,在最後一刻我們擁抱奶奶、給予他祝福,讓他帶著愛結束這辛苦的時光,生老病死是一條無法避開的生命之路,路上長滿花草,而當我們親自細細欣賞路上的風景、親友給予愛的灌溉,在這條路上跌跌撞撞的探索、闖蕩,草地才能得以欣欣向榮,生命才能開出最為絢爛的花朵。
※首圖(圖片來源/ pixabay)
生命的最佳解答是安樂死嗎
我是護理師,我想談談安樂死是否能減輕解決長照悲歌。
隨著醫療技術日漸發展,人們的平均壽命也跟著拉長,2024年衛福部統計台灣老人平均被照護10-13年,近幾年政府不斷推動長照計畫、長照改革,期許能輔助家庭減少照護壓力及經濟支出,但為照護疲憊、經濟壓力等因素而弒親的事件仍然層出不窮,頻頻刺痛國人的心,每到這類新聞播出時,社群上便會有一群人洋洋灑灑地討論這個議題——安樂死。
「就是因為沒有安樂死,人才會苟活這麼久、我家才會垮掉」
「那些躺在床上的人根本就在浪費醫療資源」
「要我躺在活得沒有尊嚴我寧願去死」
「就是因為沒有安樂死,新聞上才一堆人殺掉爸爸!」
我的奶奶是失智症及長期臥床的個案,每每看見相關評論時,腦中便會浮現奶奶的身影,看著奶奶躺在床上、雙眼毫無光芒,視線卻會追逐我的身影,面部表情天真的像個三歲孩子,年邁的她經歷無數次反覆送醫、打針插管,奶奶就像把蠟燭,像把燃燒旺盛到像風中殘燭般卻又吹不熄的蠟燭,而媽媽照顧奶奶那疲憊的神情、因經長年醫院家裡兩頭跑而日漸轉差的身體、背負著不知何時才會解脫的心理壓力,面對這條看不見盡頭的道路,常讓我忍不住地想,如果使用五分鐘的時間能讓所有人解脫,我會這麼做嗎?
安樂死——真的能讓所有人解脫嗎?
關於安樂死合法化,許多支持者論點為安樂死「能讓人有尊嚴地離去」、「能讓家庭不再為了龐大的長照費用煩惱」、「能讓人不再遭受病痛折磨」,以及最多人支持的一點「人無法掌握自己的出生權利,但能自由地選擇死亡」,聽起來安樂死能讓人快速離世,不必經歷病痛折磨、長期臥床等痛苦,家屬也不需耗費金錢、時間在照護長期臥床的人身上,但要這個決定誰來做呢?家裏的誰要說出這個決定呢?提出來會不會被當成逆子?會不會被說不孝?如果他真的還有救怎麼辦?我是在殺人嗎?
諸多的疑惑似乎悄悄呼應著反對方的論點,即為安樂死「等同於自殺,若醫師執行則是在輔助殺人」、「醫學知識日新月異,若執行安樂死可能會錯過未康復機會」,最重要的是,安樂死合法化是否會導致「非自願的自願個案產生」,考慮到亞洲群體潛意識的風格多為集體主義,不同於歐美國家的個人主義,在集體主義影響下,亞洲人多會選擇犧牲少數人的聲音來成全多數人,是否會高機率出現因親友給予的心理壓力,導致病人在不想死的狀態下不得不選擇安樂死,那是否有兩全其美的方式,讓人不需擔任決策他人生死的劊子手,也讓病人在不需自我犧牲的狀態下,避免並且解決長照問題。
事實上台灣在2019年已通過一則法案,能夠避免長照悲歌的產生,便是病人自主權利法,此能協助人自由選擇是否放置鼻胃管、使用人工營養、抗生素及輸血執行與否⋯⋯等延續生命的措施,將生命掌握在自己手裡,使死亡回歸自然,在我的病人中,有許多臥床、癌末、失智症等等的病人因著這項法案而獲利,讓人不再被醫學強硬地留住,也不必再遭受無效醫療的折磨,也讓家屬從漫長的長照之路中解脫,而家屬也不需為了抉擇是否讓親人選擇安樂死感到愧疚、左右為難。
再回頭看看自己,今年是照顧奶奶的第七年,最終我們遵循著病主法的理念,拔除鼻胃管、不再使用流體餵養、不再用醫療行為留住奄奄一息的奶奶,看著奶奶從充滿生命力到虛弱,在最後一刻我們擁抱奶奶、給予他祝福,讓他帶著愛結束這辛苦的時光,生老病死是一條無法避開的生命之路,路上長滿花草,而當我們親自細細欣賞路上的風景、親友給予愛的灌溉,在這條路上跌跌撞撞的探索、闖蕩,草地才能得以欣欣向榮,生命才能開出最為絢爛的花朵。
※首圖(圖片來源/ pixabay)